侵權假冒的今起上“黑名單”公示
制售假茅臺①、“拉菲”❷,利用互聯網非法收售藥品⑳,制售假劣名牌箱包……一直以來❶,市場上層出不窮的“李鬼”讓消費者和正規商家飽受其害⑧。6月1日起⑤,一項新的規定有望對“李鬼”形成威懾:全國縣以上行政執法機關❶,對侵權假冒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⑲,需主動在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⑪。
今年2月⑮,國務院批轉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內容⑮、時限⑯、方式⑳、程序及監督管理等措施⑦。這標志著全國統一的侵權假冒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制度正式建立❸。
此次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⑥,被處罰的自然人姓名⑨,被處罰的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名稱⑥、法定代表人姓名⑧,違法的主要事實⑬,處罰的種類和依據①,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⑰,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執法機關名稱和日期等⑰。
行政執法機關主要通過政府網站公開處罰信息⑬,也可以選擇通告欄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⑨、廣播⑫、電視等方式公開▓。
除公開違法案件信息⑫,下一步打擊侵權假冒行為的重點部署還有哪些?
相關部門表示❸,2014年④,各地區④、各有關部門將針對藥品⑦、農資⑫、建筑材料⑰、汽車配件等重點產品以及侵犯知識產權的重點領域開展系列集中整治:
一是打擊假劣汽柴油專項行動❸。二是打擊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⑧。三是加強商業秘密保護⑦。
轉載:重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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